2025-10-25 07: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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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苏孟中队在下辖的苏孟乡下田村泥鳅坑一带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在偏僻地段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调查处置。

经查,驾驶员潘某在未取得任何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家拆除树木围挡后产生的水泥块、砖块等建筑垃圾,运输至下田村泥鳅坑区域并随意倾倒。潘某现场陈述:“院子里的树不种了,拆围挡剩下一些建筑垃圾,我看这儿偏僻,就心存侥幸倒在这里。”其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深感懊悔。

执法队员当场对潘某开展普法教育,明确指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严重破坏村容环境、侵占土地,更易助长违法倾倒的不良风气,污染土壤、堵塞排水系统,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经批评教育,潘某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违规,并按要求清理现场。
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苏孟中队依法对当事人潘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将所倾倒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苏孟中队副中队长翁鑫浩表示,中队将持续聚焦城郊接合部、闲置地块、偏僻山林等违规倾倒高发区域,采取“常态化巡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同时,持续推进“普法前置、教育引导”工作模式,提升市民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携手守护整洁、宜居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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