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栏目列表  >  八婺  >  金开   正文

村民捡到“大猫头鹰”送往派出所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2025-10-29 11:21:07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胡晨歆 图片由采访对象(江南公安罗埠派出所)提供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鸟,好像是保护动物……”近日,市民龙先生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匆匆赶到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罗埠派出所。

值班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袋子里是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体型较大,身上虽然没有明显伤口,却格外虚弱。

“还是交给你们比较稳妥。”龙先生告诉民警,自己上山捡拾板栗的途中发现了这只鸟,采完板栗原路返回时,发现这只鸟依然在原地未动。担心其受伤,龙先生又不确定该如何处理,便第一时间想到向派出所求助。

考虑到这只鸟可能是保护动物,罗埠派出所民警随即联系了金华市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场鉴定。不久后,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携带专业设备赶到派出所,经过细致检查和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是世界上体型较大的猫头鹰之一。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该雕鸮可能因体力不支或短暂应激导致无法飞行。

目前,工作人员已将这只雕鸮带回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照料,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