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14:01:12
来源: 无
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汤溪中队在巡查过程中,于汤溪镇派溪童村桥头附近当场查获一起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涉事当事人被依法处罚并责令清理现场。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丰某正将装修产生的水泥渣、碎砖块等建筑垃圾倾倒在路边空地。现场查获时,其车辆内仍存有两袋未倾倒的废弃物。经核实,丰某未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

丰某承认,其行为是出于“看到有空地就随手倾倒”的侥幸心理。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指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村容环境、侵占土地,还可能因雨水冲刷导致土壤和水体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经批评教育,丰某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违规,并主动按要求清理现场。

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汤溪中队依法向当事人丰某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将所倾倒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汤溪中队中队长叶仕勋表示,河道沿线、城郊闲置空地及偏僻路段已成为非法倾倒高发区域。下一步,中队将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提升响应效率,同时推动“普法走在执法前”,通过进社区、进工地等方式加强宣传,增强公众环保与法治意识,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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