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8 15:46:16
来源: 无
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西关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浦江街与金川街交叉口西南侧时,发现一市民正将三轮车上的建筑垃圾丢弃在公共绿地上,并准备离开现场。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该行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

经调查,当事人杨某某承接了某小区新装修房屋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在运输过程中,他发现该处绿地位置相对隐蔽,且现场已有零散垃圾堆放,便心存侥幸将车上的石膏板、塑料泡沫、油漆桶、木条等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绿地中。
“我看到这边本来就有垃圾,想着顺便丢一些不会被发现,主要图个方便,确实考虑不周。”当事人杨某某说道。执法队员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随意在绿地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市容观瞻,更会破坏土壤结构、滋生蚊蝇细菌,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持续危害。
经教育,杨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承诺立即整改。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中队责令其立即清除倾倒在绿地内的全部建筑垃圾,并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西关中队借此呼吁广大市民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合理合法处置;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切勿随意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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