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5 14:35:22
来源: 无
“我给一家营业房做铲灰,顺手把装修剩下的一点石膏板带出来,看海棠东路南辉苑出口那边没人,就扔在休息椅旁边了。”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三轮车驾驶员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经过。

近日,金华开发区苏孟乡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棠东路南辉苑出口东侧休息椅附近出现建筑垃圾。接报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苏孟中队迅速赶赴现场,通过拍照取证、现场勘查等方式,全面固定证据。为追查责任人,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派出所调取周边公共监控视频。经细致筛查,监控清晰显示:事发当天19时许,当事人李某将满车建筑垃圾倾倒在休息椅旁。在确凿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且无法提供任何合法处置手续。
李某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苏孟中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苏孟中队副中队长徐文静表示,非法倾倒行为往往利用偏僻地段监管空隙,具有较强隐蔽性,中队将持续优化巡查路线,加密夜间及凌晨等重点时段检查频次,同时联合社区、物业建立线索互通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此外,中队还将通过案例宣讲、法规张贴等形式,从源头遏制此类行为,共建洁净有序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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