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9 16:23:12
来源: 无
日前,兰溪市梅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移送案件,一村民在梅溪使用自制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收缴电鱼设备一套及鱼虾若干。

据当事人陈某交代,他是附近村民,想吃点河鲜,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制一套电鱼设备,当天凌晨偷偷电鱼,没想到被巡逻民警抓获。
梅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也查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当事人严某与周某相约前往东升村梅溪流域电鱼,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渔获物及电鱼设备均被依法没收。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兰溪市梅溪流域全年全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最终,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对严某与周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生态底线不可逾越。执法部门将持续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渔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从严处置渔业违法行为,提升公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实现水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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