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14:31:30
来源: 无
“12”是一个轮回,更是圆满与新生。深耕义乌12年,绿城始终心怀明月与桂花的人文主义理想,在时间如潮的往复中,以产品力与服务力的迭代进化与城市相守。
12月12日,“明月共潮生”2025年义乌绿城品牌服务战略发布会暨芝澜月华产品说明会圆满举办,“同心圆”服务体系1.0发布、绿城·义乌芝澜月华产品力全维揭秘,诠释绿城与义乌继续潮向新生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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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足以让一座城市蝶变,也让一家企业扎根生长。正如绿城中国浙江区域集团副总经理潘思远先生所言:“义乌的发展史,就是绿城在义乌的进化史”。
从早期的玫瑰园系、桃花源系,到近年的凤起系、庐系、月华系,绿城将全高端产品系尽数献予义乌,9子宛若一座TOP级人居博物馆,清晰铭刻绿城从经典立序、多元融合到迭代创新的作品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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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主义,绿城在追寻美好生活的道路上永不止息。作为行业内首个推出企业“好房子”标准的践行者,绿城今年在深入践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更新,在义乌绿城亦将持续以“好房子”标准打磨标杆作品,与城市共建,与家人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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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对城市的敬畏,近年来从凤起潮鸣、凤栖逸庐到芝澜月华,绿城在义乌不断做出蜚誉全国的现象级作品。德科未来城市总编辑、屋顶研究首席产品官刘德科,携手汇张思建筑设计事务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润舟先生、GTS蓝颂设计集团总经理、总设计师宋淑华先生,就其背后的绿城产品力基因展开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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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德科看来,绿城是将义乌视为与上海一样重要的核心城市,如果说上海拥有显性头部城市的能力,那么义乌则拥有隐形冠军城市的能力,这份对城市的尊重、对客户的平权,指引绿城总是将更好的作品带给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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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第三座芝澜月华,绿城在义乌相承月华系生息社区基因,将街道活力纳入园区价值考量体系,以12棵芝兰玉树、超88米开放式生息庭街,定义生息街坊的高级烟火气;将视线多样性这一中国传统园林智慧,转化为立体向上、无界渗透的设计语言,营造出自在流动的漫游体验。同时,基于“人在同一空间之内会有N种不同行为模式”的洞察,营造3大主题合集、8大功能空间,梳理出高浓度的生活场景,回应不同角色业主家人的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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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复式挑空四代宅亦于产品说明环节惊艳亮相。计容面积约258㎡空中云墅(建筑面积约300㎡),以约6.5米挑空餐客厅,融合三面环景空中花园阳台,呈现如同纽约penthouse气质的空中之境,延伸生息家庭的自然生活想象。随着作品的清晰呈现,绿城·义乌芝澜月华营销总监陈瑜女士发布首开信息,让当代矜贵家庭心有可栖。
*本宣传资料内的计容面积非产证面积,具体面积情况以合同约定及不动产证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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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面积约258㎡装修展示间实景图,仅供空间参考,不作为交付标准


“房子会交付,但服务是我们要做一辈子的事。”发布会现场,绿城中国浙南公司营销总经理杨炜杰先生以一句诚恳的告白,展开了义乌绿城对服务的温暖理解。
在服务进化的道路上,12年来义乌绿城从未止步,并带着对家人的深入洞察,凝结出长效运营与持续焕新的内在基因。由此,“同心圆”服务体系1.0正式发布,描绘出人人可栖心、处处有温情、共同创价值的有机共同体,并通过三个维度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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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心之所,承载于「生活集」空间。从适配全龄家人生活所需的八大核心场景,到蕴藏词牌名、在地文化、国际语境等巧思的空间名称,以及涵盖松弛、社交、文化、自然与归属感的“新五感”体验,让心安具象为可感知的每刻。
聚心之域,活跃于「家人圈」社群。基于家人的热爱,目前已形成亲子、公益、运动、学习、艺术五大家人圈,后续各圈子还将生长出更多场景。
同心之链,运转于「凤仪荟」平台。作为业主共建共享的生活服务小程序,支持泛会所空间预约、活动报名等;并以会员积分制形成善意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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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平台发布,家人服务商家联盟招募同步启动。而本次发布会,实则已成为一次价值共创的实践落地,第一批家人已通过参与发布会共建,达成了一次家人服务家人的温暖共享,未来也期待更多家人参与,让能量汇聚成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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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漫漫,唯有与城市同潮共进,才能生生不息。站在12周年的新起点,义乌绿城将依然以时间为生长刻度,从产品到服务,坚定长期主义精神,在与城市和家人的心潮共振中,持续拓展美好生活的深度与广度。
计容面积约147-258㎡第四代住宅 首开在即
建筑面积约153-300㎡  ;*本宣传资料内的计容面积非产证面积,具体面积情况以合同约定及不动产证登记为准



特别提示:
1.推广名【绿城·义乌芝澜月华】,核准地名为【芝澜月华小区】,项目所属开发公司为:金华浙晨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本文提及的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规划、规定及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化,一切未列举事项或更改,不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3.本宣传资料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及所标尺寸等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本宣传资料内的计容面积非产证面积,具体面积情况以合同约定及不动产证登记为准。
4.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原作者要求停止使用的,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5.本项目效果图仅为建筑区域设计效果及周边区域的示意,实际建筑、外立面、泳池、建筑高差、绿化景观等与图片效果存在一定区别,仅供参考示意,不作为交付标准,项目红线外情况以实时现状为准。
6.因计取口径差异等原因,本项目【生活美学馆】公示文件所载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部分宣传物料所载计容面积存在差异,敬请留意关注。计容面积仅供参考,非要约或承诺。商品房建筑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等以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7.本资料的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3]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3]日,本公司保留对本资料修改的权利且不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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