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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店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检查,治理生鲜“美颜”乱象

2025-12-17 16:19:22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吉雯钰

为规范生鲜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杜绝利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兰溪市黄店市场监管所聚焦群众关切,组织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商超生鲜区、生鲜门店等重点场所,以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区域为检查核心,严查各类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明确要求:严禁使用可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特定光谱、色温的生鲜“美颜”灯,不得使用有色光源、有色灯罩、有色外罩(如塑料袋);不得设置大面积有色围挡、背景板等干扰视觉认知的设施。同时,明确经营场所建筑照明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的硬性标准,确保生鲜食品色泽呈现自然真实状态。

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检查+普法”同步推进。本次行动共检查辖区6家生鲜超市、8家生鲜门店,对各经营户的照明设备进行“逐户、逐灯”细致排查,检查中发现2家经营户使用违规照明设备,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用不合规灯具,并限期更换为符合标准的照明设施。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向所有经营者细致讲解违法使用“生鲜灯”的法律责任,明确告知:未落实相关要求的经营主体,将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黄店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计划对辖区内所有使用“生鲜灯”的经营主体实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户,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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