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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文明好习惯丨图省事垃圾乱投放?一纸罚单敲响文明警钟

2025-12-23 14:08:38

来源: 无

作者: ​ 通讯员 徐晓璇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在渔洲路某项目工地西门口开展市容环境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将几袋垃圾随手扔进垃圾桶内。

经检查,当事人何某将家中清理出的废纸箱、塑料泡沫等可回收物和日常生活中的剩饭剩菜等易腐垃圾混合投放在有害垃圾桶内。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何某表示自己家就住在附近,看到工地设有垃圾桶,便图省事前来丢垃圾,并未留意垃圾桶类别,也未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抱着“不会有人查”的侥幸心理做出了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向何某普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垃圾需分类投放至对应收集容器,随意混投、乱倒不仅会增加垃圾处理负担和成本,还会对周边环境和市容造成负面影响。

依据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何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方便而随意投放垃圾,自觉养成分类习惯,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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