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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噪声超标不治理被处罚5万元

2025-12-24 08:02:34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李建林 文/摄

近日,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市区某模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拌料粉料岗位工人李某在岗工作,未见其佩戴防护耳塞或耳罩,未见该公司公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拌料粉料岗存在的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高达98.4dB(A),远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85dB(A)接触限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规定,其噪声作业分级为Ⅲ级,危害程度属于“重度危害”,且李某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即被公司安排从事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以上违法行为,结合该企业后续整改情况,经分别裁量合并处罚,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职业噪声性听力损失是一种渐进性感音神经听力损失,属于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我国职业病报告显示,职业性噪声聋已经成为我国继尘肺病之后第二大职业病,近10年来,职业性噪声聋新发病例呈快速增长趋势,对广大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噪声聋防控仍面临技术革新不足、企业防噪声措施执行不力等挑战。执法人员说,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音罩、减震垫等,并通过隔音房间或声屏障隔离高噪声区域,定期维护设备(如润滑机械部件),减少异常噪声产生,落实接害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与培训。劳动者需参与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听力检查,主动自觉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合理的工间休息,避免长时间连续暴露于噪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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