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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生态振兴暨检校合作交流会议在磐召开

2025-12-24 08:12:14

来源: 磐安检察

12月22日上午,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浙江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生态振兴暨检校合作交流会议”在磐安召开,共商乡村生态振兴法治保障新思路,共探理论与实践融合新路径。

浙江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乐绍光,磐安县委副书记、社工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潘晶,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广望出席会议并致辞、讲话。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任大鹏,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玉梅,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永亮等高校专家,以及来自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代表,上海市崇明区、浙江省桐庐县、临海市等多地基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参加会议。磐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静主持相关议程。

开幕式上,潘晶代表磐安县委致辞。他指出,磐安将始终秉持“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他对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服务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中发挥的法治保障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并期待以此次检校合作为契机,汇聚智慧、厚植实践沃土,共同推动乡村振兴迈向更高水平。

吕广望在致辞中表示,磐安县检察院聚焦“生态宜居”,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他强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是检察机关的政治与法治责任,要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深化检校务实合作,着力将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研究与协同发展的现实成果,携手探索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杨述兴介绍了该校法学学科在“三农”法治建设领域的积累与成果。他表示,此次与磐安县检察院共建实践基地,将实现检察实践优势与高校科研智慧的深度融合,通过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课题共研,搭建高水平乡村法治振兴协同平台。

乐绍光在讲话中提出,乡村振兴工作离不开法治护航,要充分运用检校合作机制,共同破解深层次问题。他强调,要坚定政治自觉,把握大趋势、大方向,形成实践和理论的互馈闭环;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基调、主脉络,深化规范和价值的融合探究;要推动资源集聚,拓展新维度、新视野,构建贯通协同的共治格局。

会议期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李玉梅与磐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徐静签署合作协议,任大鹏教授与徐静检察长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杨述兴主任为受聘检察实践导师代表颁发聘书,标志着双方合作正式落地,开启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课题共研的协同发展新篇章。

主旨发言环节,李玉梅教授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展开深入阐述。她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植根中国实践的法治创新,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该制度通过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且不断向新兴领域拓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随后,专题研讨环节分两大单元展开,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高童非主持。在“生态环境检察的融合履职”单元,徐静检察长等来自高校与基层检察机关的代表,结合实践案例分享经验,深入探讨融合履职的路径方法;在“生态环境检察的机制创新”单元,浙江大学等高校学者与桐庐县、兰溪市等基层检察干警,围绕机制创新的重点难点展开热烈研讨,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多元思路。

会议最后,浙江省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会长、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永亮,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任大鹏先后作总结发言。张永亮表示,本次会议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凝聚了法治共识。他强调,乡村生态振兴是“千万工程”的核心要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履职成效显著,并提出坚守法治初心、深化协同共治、强化理论赋能三点启示。

任大鹏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关键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需在价值界定、监督范围等方面深化共识,推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他呼吁,学界与实务界应持续加强对话研判,从实践中提炼规律,以高质量合作成果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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