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7 13:21:52
来源: 无
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竟同时出现在相隔数十公里的两个水利工程项目考勤记录中。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功办结一起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件,依法对涉事施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兰溪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横溪镇某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报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麻某履职记录存在疑点。经跨区域数据比对与深入核查,证实麻某在兰溪项目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期间,同时受聘于永康市另一项目并担任同样岗位,考勤记录存在多次时间冲突。
调查显示,两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同一家企业,麻某是该企业员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相关规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不可或缺的‘哨兵’,必须专人专岗,施工时应全程在岗。‘一人双岗’意味着至少有一个工地的安全监管处于缺失状态,极易埋下重大风险隐患。”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溪中队负责人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并切实履职。收到移交案件后,该中队迅速立案,有效衔接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切实协助主管部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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