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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设置“S”形通道栅栏 行人更难了

2026-01-13 08:21:59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李建林 文/摄

昨天,记者在市区解放东路与新华街交叉口看到,一商家为了阻止非机动车进入人行道,在人行道上设置了“S”形通道栅栏,这种通行的方式不仅繁琐,而且狭窄的人行道因栅栏的阻隔而变得更加拥堵,给周边的居民和过往行人带来了诸多不便。记者在原地站了30分钟,没有一人选择此通道通行,而是从旁边绕着走。

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说,“S”形通道栅栏是商家设置的,商家说人行道是他们的建筑红线内。

记者采访了一位姓金的律师,律师认为在商业场所中,红线内区域的管理权一般归属于商场产权方或统一运营方,因为建筑红线内土地及设施的产权通常由商场持有,运营方据此承担整体安全、卫生等管理责任;若红线内存在市政代管区域(如临街广场被纳入城市绿化),则管理责任可能由市政部门与商场共同承担,商家需配合市政规划。对于建筑红线内的公共区域,商家仅对自有租赁部分拥有使用权,但无独立管理权,例如商户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通道或改变用途,否则可能违反《民法典》关于共有区域管理的规定。

若商家在红线内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如摆放商品堵塞消防通道),即使有合同依据,也可能因违反《消防法》或《城乡规划法》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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