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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寺平村乡土建筑保护规划 七百年古村砖雕遗产将永续传承

2026-01-14 17:13:26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吴璇

1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平村乡土建筑保护规划(2024—2035)》批复全文,明确原则同意该规划实施,为这座藏于九峰山麓的七百年古村划定了未来的保护与发展蓝图。

寺平村隶属于金华开发区汤溪镇,东距金华市区30公里,与风光秀丽的九峰山隔景相望。村落始建于元末明初,戴氏家族在此世代繁衍,形成了独特的“七星伴月”建筑布局,以七座山丘为屏障对应东方七宿,村基设计为半月形,与村中“月湖”相映成趣,尽显“天人合一”的规划智慧。

村内现存明清古建筑群总面积达2.2万多平方米,涵盖6座坛庙祠堂与16座宅第民居,其顺堂、百顺堂、敦睦堂等厅堂与古民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乡土建筑体系。这些建筑最引人瞩目的是遍布门楼、门楣、窗框的砖雕作品,融合苏州砖雕与徽州砖雕精华,运用浮雕、圆雕、透雕等多种技法,题材涵盖吉祥寓意、戏曲故事与治家理念。这些砖雕也让寺平村赢得了“中国最美的砖雕在寺平”的美誉。2013年,这片古建筑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还入选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根据批复要求,该保护规划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无缝衔接。规划实施将严格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重点聚焦三大方向:一是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对现存古建筑及砖雕遗存实施预防性保护与修复;二是优化周边环境风貌,开展环境整治与基础设施升级,同时避免建设性破坏;三是规范展示利用,所有相关项目实施前均需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寺平村乡土建筑不仅承载着“以农立家、以德治家、以商发家、以读传家”的村落精神,更见证了浙中地区明清时期的商贸繁荣与民俗文化。近年来,寺平古村通过研学旅游、汉服文化节、非遗展示等形式让文物“活起来”,此次规划的落地将进一步筑牢文化遗产安全底线,推动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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