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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置电梯“脱保”怎么办? 金华开发区温情监管解难题

2026-02-11 14:03:38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俞夏冰 通讯员 范征

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在日常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老旧小区加装的外置电梯原维保合同已到期半个月,新的维保合同还未签订,处于“脱保”状态。

“电梯‘脱保’是指使用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维保合同,导致电梯处于无专业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状态。”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电梯“脱保”后,其安全运行失去有效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范,此类电梯按规定需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单位需限期整改。

据悉,该老旧小区建成年代较久,小区内老年人占比较高,多数高龄居民日常出行对加装的外置电梯依赖性强。

经深入调查,工作人员查明电梯之所以“脱保”,是因为原维保合同到期后,电梯使用单位与原维保公司在服务费用、服务标准上未能达成一致,且一时未能找到合适的新维保单位,导致新合同无法签订。这一问题也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运维过程中常见的难题,尤其在金华开发区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维护工作中,此类供需衔接不畅的情况偶有发生。

面对老年居民使用电梯的刚需,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并未将涉事电梯一停了之,而是坚持在法治框架内积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一方面,坚决守住安全监管底线,依法向电梯使用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明确指出其未落实维保责任的违法性质,详细告知“脱保”电梯存在的坠落、故障停运等安全风险,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该局主动靠前提供柔性服务,积极协调联系了三家具备合法资质、经验丰富的电梯维保公司,将该小区的实际情况、电梯运行现状及使用单位的核心需求逐一沟通说明,为双方对接搭建便捷平台。同时,监管人员全程指导,协助双方梳理谈判重点、明确服务标准,引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公司依法开展询价、协商等商业谈判,确保谈判流程、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既不越位替代决策,也不缺位放任监管。

经过多次坦诚沟通、反复协商,该老旧小区最终与其中一家维保公司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达成一致,顺利签订了新的电梯维保合同。新合同签订后,维保公司立即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及时排查并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电梯很快恢复安全运行,重新投入使用,切实保障了小区居民的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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