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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烟花?民房藏“雷”?江南警方严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026-02-15 10:00:08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胡晨歆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安全风险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连日来,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持续加大力度,连续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查获非法烟花爆竹上千箱,多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依法没收并妥善处置涉案烟花爆竹

民房藏“雷”

百余箱烟花爆竹杂乱堆放,毫无消防设施

近日,江南公安分局苏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摸排中,发现一处隐匿于居民区附近的私人烟花爆竹非法存放点。该场所没有配备任何消防防护设施,百余箱烟花爆竹被杂乱堆放在狭小空间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当场依法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收缴,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00余箱,抓获嫌疑人龚某。

经查,龚某在无任何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非法储存待售。目前,龚某已被江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并妥善处置。

朋友圈卖烟花爆竹

870余箱烟花藏身出租房、公司仓库

无独有偶,秋滨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获悉该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过研判分析、蹲守侦查,民警很快将孙某、刘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抓获,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70余箱。

经查,4名违法行为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将其违规存储在出租房和公司仓库内,并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售卖。两处仓库均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且紧邻居民住宅和工厂,周边人流密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孙某、刘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并妥善处置。

提醒:

朋友圈卖烟花爆竹可能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烟花爆竹是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通过社交平台,如朋友圈、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线上渠道兜售烟花爆竹,并且承诺线上付款直接邮寄或送货上门,均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在朋友圈、社交平台上帮别人转发这类销售消息,一旦出现问题,转发者会涉及协助非法经营活动,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私人售卖的烟花爆竹往往来源不明,安全无保障,还可能带来经济损失。提醒广大市民,应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也不要通过物流寄烟花爆竹,更不要随意转发这类销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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