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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已查获400余箱烟花爆竹

2026-02-19 09:05:37

来源: 金华江南公安

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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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苏孟派出所民警

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摸排时

发现一处隐蔽的私人烟花爆竹非法存放点

该存放点未配备任何消防防护设施

百余箱烟花爆竹被杂乱堆放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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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见状当即果断处置

依法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收缴

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00余箱

成功抓获嫌疑人龚某


据调查

龚某在无合法资质的情况下

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非法储存待售


目前

龚某已被江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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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事关烟花爆竹

这些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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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江南公安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运输、储存

请大家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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