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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隐瞒资金流水拒还债,男子被判刑

2026-02-23 08:05:43

来源: 无

作者: 周轩

 债务人收到款项后,应当优先偿还涉案债务,并及时将财产变动情况向法院报告。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隐瞒资金流水,拒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婺城区法院处理的一起案件既震慑了逃避申报义务、隐瞒流水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展示了执行司法的严肃性。

2022年婺城区法院对金公司与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蒋某某支付货款5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蒋某某支付8万元后未履行剩余款项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婺城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经调查蒋某某流水发现,判决生效后蒋某某向章某转账合计17万元,向章某某转账合计28万余元,另收到浙江某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5.6万元,以上三笔资金均未用于履行本案欠款。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蒋某某虽偿还了32万元,并就剩余18万元货款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但婺城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蒋某某的行为符合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仍应当提起公诉。本院经审理后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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