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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次责令仍不交车 余某某因拒执罪获刑

2026-02-24 08:17:19

来源: 无

作者: 周轩

现实中,法院始终希望被执行人能够配合法院处置其财产,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但很多被执行人认为车辆价值小、法院实际控制车辆难,就无视法院责令交车通知,甚至对司法拘留不以为然。拒不交车就是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余某某的行为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近日,婺城区法院的依法处理,不仅有力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更彰显法律的刚性和威严。

申请执行人王某等8人与被执行人余某某、浙江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浙江某公司对余某某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立案后经扣划浙江某公司账户资金完毕结案。

后浙江某公司向婺城区法院申请对余某某进行追偿,婺城区法院执行立案后通过电话、短信、移动微法院向被执行人余某某送达相关文书,查封了其名下的汽车并责令其交出车辆,但其未按期交出。

婺城区法院遂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及拘留决定书,责令其将汽车交至法院。余某某在收到相关文书的情况下,仍拒绝交出车辆,也未履行付款义务。余某某经公安传唤归案,后婺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婺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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