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06:53:00
来源: 金华市消防救援局
一、招聘概况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77人、消防通信员20人、消防车驾驶员28人。
(二)工作地点:金华市消防救援局所辖各消防救援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消防通信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如持有A1或A2驾驶证且驾龄满5年,或持有汽车维修中级工及以上证书且具有B2驾照驾龄满5年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西部地区招录的可以降低至初中以上);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龄1年以上,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
3.消防通信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根据要求制作图表、预案等相关工作,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高中或同等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8.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9.报名时需签订《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格检查和考核测试
1.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和SCL-90),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面试:采取通过性考核,从形象气质、入队动机、工作经历、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等方面进行当面了解掌握;
3.体能测试:参照《招录城市政府专职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华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予以优先录用: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消防通信员,约5500元-65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约6000元-7500元/月(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队员休息、休假实行值班轮休与年休假相结合的制度。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四)出警补助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六)退伍军人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时应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附件3:招录政府专职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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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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