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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法电鱼 守护水域生态

2026-03-13 17:05:54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石倩慧 文/摄

日前,兰溪市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兰溪市农业农村局移交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当事人为父子二人,在香溪镇西章村前旺七都溪流域实施电鱼行为时被热心群众举报,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渔获被当场放回溪中,电鱼设备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根据浙海渔政〔2018〕6号文件规定,七都溪属全年、全域禁捕水域。

电鱼行为是对水域生态的毁灭性捕捞,不仅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破坏水体生物链,还会严重污染水质、危及群众人身安全,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非法电鱼将面临罚款、没收工具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移交案件后,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响应,依法立案调查,对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详细核实与认定。经过严格审查,执法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人作出罚款共计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此次执法行动,充分发挥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有力维护了七都溪流域禁渔秩序,彰显了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定态度和法治导向。

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水生生物资源是公共生态财富,非法电鱼看似“得利一时”,实则危害长远、触犯法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主动抵制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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