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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 | 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26-03-13 18:54:29

来源: 无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2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张合格证既是农产品“身份证”,也是舌尖安全“放心证”。今天《行风热线》邀请我市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为大家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3月13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上线嘉宾: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曹建峰

安全监管处(法规处)处长 吴双云

农业执法指导中心执法指导三科科长 严伟洪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刘 莉

主 播:龚 望

问:请简要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

答:该《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旨在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打通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通道,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水平。

《办法》共22条,核心内容分为四部分:一是明确开具范围,覆盖蔬菜、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6大类人工种养殖农产品,野生菌、捕捞水产品、屠宰畜禽产品、生鲜乳、粮食等已有专项管理规定,不纳入范围,后续调整以农业农村部公告为准。二是明确主体责任,生产企业、合作社必须按要求开具合格证;收购单位需收取保存合格证明,混装分装后销售需重新开具;农户鼓励开具,不做强制要求。三是明确标注与开具要求,合格证需标注承诺事项、产品信息、产地、主体信息等内容,支持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开具,后续将大力推广电子合格证,逐步替代手工证。四是明确法律责任,细化五类违法违规情形,农业农村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罚款,并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奖惩。

此外,《办法》对合格证开具、保存也作出具体规定:开具方面,生产企业、合作社按生产批次开具,记录留存至少6个月,严禁多种产品混开一张证;收购主体混装分装后需重新开具并留存记录;农户可通过村级服务点便捷开具。保存方面,收购、屠宰主体需以拍照、留存原件等方式保存合格证至少6个月,批量收购可随机抽取保存并做好记录。

问:目前我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进展如何?

答:为推动《办法》在我市落地落实,我们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指导服务,组织896名监管人员下沉一线,面向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流程操作指导与政策解读。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普及政策要求,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436份、张贴公告859张,营造良好政策执行氛围。三是强化协同联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聚焦草莓、鸡蛋、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完成抽检5281批次,全力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问:针对部分农户、小散户不会开具合格证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有哪些帮扶措施?

答:目前我市135个涉农乡镇(街道)均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或快检实验室,为农户提供一对一指导、协助打印等便民服务。农户携带农产品样品快检合格后,可通过一体机刷身份证或人脸识别,现场便捷开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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