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09:21:51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30日),2026年第一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公布。勇士榜勇士事迹也同步公布,详情如下:

杨融方,男,汉族,1984年8月生,天津市红桥区居民。
刘玉坤,男,汉族,1985年5月生,海南国药海鸿有限公司职工。
2026年1月8日中午,天津市红桥区西沽公园湖心桥下,一名老人与一名小孩不慎落水,大声呼救。正在公园篮球场带孩子的杨融方发现险情后,立刻推着婴儿车冲向事发地点。他迅速将孩子托付给身边群众,不顾右臂骨裂、夹板尚未拆除仍在恢复期的状况,脱下夹板与外衣,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奋力游向10米外的落水者。杨融方抵达时,老人已失去意识,小孩几近昏迷、只剩微弱哭声。他拼尽全力托举孩子,奋力推向岸边。回头看到老人正在下沉,杨融方体力已严重透支。危急时刻,同在公园的刘玉坤立刻趴上冰面伸手施救,起身时冰面突然开裂,他随即趴下,反复发力拖拽,最终将杨融方与孩子成功拉上岸。
2026年1月,杨融方、刘玉坤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文杰,男,汉族,1991年8月生,河北省沧州佑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6年2月10日,李文杰正在家门口干活,突然听到急促呼救声。他立即循声跑去,发现一名儿童在700多平方米、近3米深的结冰水坑中拼命挣扎,随时可能沉入水中。李文杰迅速冲入水坑,一边用肘部和胸部压碎冰面艰难前行,一边奋力游向3米外的落水儿童。靠近落水儿童,他将其牢牢抱住,拼尽全力向岸边拖拽,在周边群众协助下,将儿童救上岸。
2026年3月,李文杰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冯东霞,男,汉族,1982年1月生,中共党员,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9月21日14时许,冯东霞送孩子上课途中,得知原工作单位某化工企业发生爆燃事故,安排12岁的孩子独自乘车上课,随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确认事故为熔盐釜泄漏闪爆,有人员被困。救援人员分组搜救,冯东霞带领一组进入浓烟区域,现场能见度不足1米。他确定搜救范围,使用手电照明、清理坍塌物,找到一名昏迷受伤人员,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随后冯东霞再次进入火场,搜索破拆位置,使用液压剪切割障碍物,开辟救援通道。在一处平台下发现两名被困人员,二人受伤无法行动,上方隔板存在坍塌风险。冯东霞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将被困人员转移至担架,用胳膊护着被困者头部撤离,将伤者送上救护车。之后冯东霞继续在现场参与救援,直至险情排除。经检查,冯东霞双腿被危险化学品灼伤,需定期治疗。
2026年1月,冯东霞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全禄,男,汉族,1972年7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水浴池职工。
2025年9月4日11时许,李全禄在工作中听到浴区外公共区域有人呼救。他立即前往现场,看到一名男子持刀对杨某行凶,杨某胸部有刀伤,地面有血迹,另有伤者倒在地上。李全禄上前制止,喝令行凶者住手,扑上去双手抓住刀柄抢夺,经过激烈搏斗将刀夺下,控制住行凶者,交给赶到现场的民警。
2025年12月,李全禄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永强,男,汉族,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康布尔村干部。
2025年12月22日16时许,李永强正陪同家属在达拉特旗人民医院影像科走廊等候领取检查资料,突然传来呼救声与急促脚步声。李永强立即循声查看,一名男子手持长约20厘米尖刀,正向另一男子连续捅刺。伤者身中数刀,拼力抓住刀刃反抗,鲜血浸透衣衫,双方僵持,群众纷纷避让。李永强迅速冲向现场,趁行凶者与伤者抓刀僵持间隙,从侧后方迅速贴近,牢牢控制行凶者持刀手臂,奋力夺下尖刀,及时制止行凶。犯罪嫌疑人逃走后,当天被警方抓获。
2026年2月,李永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金城龙,男,汉族,2000年6月生,中共党员,牺牲前系辽宁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22级学生。
汪志森,男,汉族,1980年2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乡汪曹庄村东小街区3排2号居民。
2026年1月23日下午,金城龙在沈阳市浑河北岸参与某摄制组拍摄时,1名在浑河南岸冰面上玩耍的儿童因冰面开裂落入冰河,孩子的父亲为救孩子也落入冰河遇险。金城龙发现有人落水后,不顾旁人劝阻,捡起一根木棍就从浑河北岸向落水者奔去。就在金城龙即将接近落水父子时,脚下的冰面突然开裂,猝不及防的他也坠入刺骨的河水中,但仍坚持着朝落水者游动。与此同时,汪志森在浑河南岸也发现险情,他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手持绳索从岸边朝落水者方向边跑边大声呼喊:“不要乱动,我有绳子,我来救你!”由于金城龙和孩子父亲已不见踪影,汪志森便迅速抱起已挣扎爬上冰面的孩子,脱下外套为其保暖,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
2026年2月,金城龙、汪志森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伟,男,汉族,1971年4月生,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康都社区居民。
2026年1月11日下午,在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北通天街附近,一名男子持刀正对一名女孩实施伤害,女孩已被砍伤倒地。危急时刻,刘伟赤手空拳冲向行凶者,与之展开搏斗。行凶者恼羞成怒挥刀猛砍,致使刘伟左上臂划伤。但他丝毫没有退缩,就地寻找树棍等物品,继续与之周旋,防止其继续伤害其他路人,待公安民警赶到后,协助警方将行凶者抓获。
2026年2月,刘伟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于艳龙,男,汉族,1988年6月生,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金星乡同兴村村民。
2025年11月29日17时许,7名初中学生结伴到西丰高速口东侧后山水泡子冰面玩耍(水域最深处10余米),2名学生未踏入冰面,另5名学生牵手走入冰面后,冰层破裂坠入冰下,1人先沉入水底,其余4人拼命挣扎。于艳龙驾车途经此处,立即停车冲到岸边,安排岸上2名学生报警后,迅速脱去外衣,跳入冰冷的水中,手脚并用砸开冰面,拓展救援通道。附近村民听到呼救后相继赶到,利用绳索、长杆等工具协助于艳龙陆续将学生们救出。
2026年2月,于艳龙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福臣,男,汉族,1952年7月生,牺牲前系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南岗小学保安员。
2025年11月14日16时许,正值长春市南岗小学放学时段,一名男子持刀企图进入校园行凶,现场瞬间混乱。正在执行护学任务的张福臣冲上前,用身体挡在师生与行凶者之间,阻止行凶。行凶者瞬间被激怒,持刀向张福臣猛刺,致其身负重伤。张福臣强忍剧痛,逐步将其向学生密集区外的缓冲区逼退。对峙中,张福臣始终未后退,多次用橡胶棒击打行凶者,为师生安全疏散争取了宝贵时间。最终,行凶者被及时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张福臣被紧急送医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
2025年12月,张福臣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宋玉军,男,汉族,1972年3月生,牺牲前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天增社区居民。
2025年10月22日18时许,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一家烧烤店内突发火灾。在隔壁经营超市的宋玉军闻到烟味后,立即赶去查看,发现烧烤店浓烟滚滚。他迅速冲向自家超市后门,拿起2具灭火器跑向火灾现场。到达现场后,他用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奋力喷射。因火势凶猛,2具灭火器难以控制火情。他再次返回超市取灭火器,冲入火场。此时他已被浓烟熏染得满脸漆黑、眼睛通红,在第三次从超市取灭火器返回现场时,因长时间处于高温浓烟环境,出现胸痛、呼吸困难,最终倒地。周围群众将宋玉军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5年12月,宋玉军抢险救火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汪平玉,男,汉族,1966年4月生,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居民。
吴进宝,男,汉族,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居民。
2026年2月24日10时许,上海市奉贤区青村社区西街2弄6号501室起火,浓烟裹挟火焰从窗口冒出。在附近工作的汪平玉、吴进宝立即奔向火场。汪平玉边跑边拨打119。二人冲进起火居室时,屋门已开,室内烟雾弥漫,只听见客厅传来微弱的呼救声。二人循声摸索至瘫坐在地的90岁老人身旁,迅速将其转移至门口。汪平玉背起老人下楼,吴进宝则从五楼逐户敲门,组织居民疏散。行至402室门口时,发现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吴进宝立即背起老人快速下楼。两名老人被转移至安全区域,身体均无异常。随后消防救援力量抵达现场,迅速将火势扑灭。
2026年3月,汪平玉、吴进宝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四喜,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上海威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
张晟,男,汉族,1976年12月生,上海黄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
2025年11月27日12时许,上海市南京东路步行街突发险情,一名男子张某手持菜刀向路人挥舞,已造成一名群众受伤。该男子持刀向人员密集的名创优品商店方向移动,引发现场群众恐慌。正在步行街巡逻的张四喜发现后,立即上前大声呵斥,同时提醒周边群众疏散避让。他迅速调整站位,使用警棍击打该男子持刀手臂及菜刀。此时,在附近执勤的张晟发现险情,立即拿起岗亭金属护栏赶赴现场支援,与张四喜形成夹击之势,趁其不备将菜刀击落,随后合力将张某控制并按倒在地。迅速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张某带走处置。
2025年12月,张四喜、张晟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陈华强,男,汉族,1985年6月生,中共党员,江苏省盱眙县太和街道办事处办事员。
2026年2月8日14时许,江苏省盱眙县盱城街道果园社区一民宅突发火灾,火势快速蔓延,途经此处的退役军人陈华强发现后立即参与救援。现场浓烟滚滚,能见度极低,楼道内杂物堆积。得知二楼有一名老人被困,陈华强不顾左膝伤残(在部队执行任务时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强忍伤痛冲入火场,弯腰在浓烟中摸索至二楼,将老人护送至楼下。陈华强再次返回火场,与社区干部一道,带领群众将火扑灭。
2026年2月,陈华强抢险救火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伟,男,汉族,1993年1月生,江苏省南京浦口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员。
2026年1月2日12时许,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和园小区发生惊险一幕,一名八旬老人从7楼阳台不慎坠落,卡在离地约20米高的晾衣架上,半个身体悬空,随时可能坠楼。张伟闻讯赶到现场,发现7楼房门紧锁、6楼阳台安装防盗窗,不具备救援条件。危急关头,老人单手体力不支、即将松脱坠楼。张伟立即冲上8楼,取下楼道消防栓水带缠在腰间并打好救生结,在同事协助下从8楼阳台翻越而出,沿外墙爬至7楼,奋力托住老人身体,与同事合力将老人安全转移至室内。
2026年1月,张伟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江成根,男,汉族,1967年1月生,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江幼儿园保安员。
2025年12月23日15点26分,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江幼儿园临近放学。陈某带着幼子正在园门口等待女儿放学,其堂姐夫王某因家庭纠纷跟来蓄意报复,掏出一把菜刀砍伤其头部。她扔下幼子,慌不择路逃进幼儿园保安室,王某拿着菜刀紧跟着追了进去。正在执勤的保安员江成根见状,迅速操起身边的防暴钢叉进行格挡制止行凶,并用力将王某推到幼儿园外。失去理智的王某转而对着陈某幼子一阵猛砍。紧随其后的江成根再次用钢叉把狂躁暴戾的王某从孩子身边推开,同时大声呵斥,挡住其对孩子的伤害。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王某控制。
2025年12月,江成根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陆慧敏,女,汉族,1975年6月生,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居民。
2026年2月24日12时许,陆慧敏在回家途中,突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与呼喊声,发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拼命逃窜,身后3名民警正全力追捕。见该男子径直向自己冲来,她迅速收拢雨伞,在狭窄路面上主动上前实施阻拦。瞅准时机,不顾危险毅然迎上去,用自己瘦弱的身体阻挡,该男子躲闪不及,与陆慧敏重重相撞,二人一同摔倒在路面上。陆慧敏的英勇阻拦,有效减缓了嫌疑人逃窜速度,为后续赶到的公安民警成功抓捕赢得关键时间。
2026年3月,陆慧敏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佘建忠,男,汉族,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10月25日10时许,柯某因个人积怨,携带藏匿多把刀具的电脑包,潜入荔城区某医院,趁该院某医生不备,突然掏出柴刀向其头部砍去。正在医院取药的退役军人佘建忠看到后立即厉声喝止,并上前与行凶者柯某展开搏斗。柯某受到惊吓后,失手掉落柴刀,佘建忠迅速冲上前,牢牢踩住刀,奋力将其推开。柯某恼羞成怒,企图再次从电脑包中取出其他刀具行凶,佘建忠飞速上前夺下电脑包,成功阻止其再次伤人。现场群众见状,纷纷上前协助。佘建忠将柯某逼至墙角并牢牢控制住,配合赶到的公安民警将其制服。
2025年11月,佘建忠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孙美钞,男,汉族,1977年6月生,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孙村居民。
2025年11月9日15时许,三名男童在晋江市塔头孙村海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孙美钞听闻呼救声迅速冲向事发海域,看见三名男童在海里挣扎。不会游泳的他找到一根长木棍,跳入大海。海水湍急难以靠近男童。他返回岸边找到一块渔民用的作业板爬上去,以棍为桨向落水男童靠近。接近第一名男童时,男童因恐慌猛地一抓,作业板下沉、摇晃。孙美钞稳住身体,将男童拉上作业板。紧接着,他挥动木棍,划向第二名男童,将其拉上作业板。此时,第三名男童已被卷入更远海域,在海面沉浮。孙美钞体力严重透支,作业板不停倾斜晃动,他全力控制住,靠近落水男童,俯身拖拽,将第三名男童拉上作业板,划向岸边。经抢救,三名男童脱离生命危险。
2025年12月,孙美钞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吉林,男,汉族,1996年4月生,浙江省瑞安市销售员。
2025年8月2日14时许,刘吉林到莆田湄洲岛沙滩游玩时,突然发现一名8岁男童被海浪卷走,仅露出头部在海面沉浮。他快速冲向海边,跳入海中,奋力朝男童游去。正值涨潮,狂风裹挟着巨浪,刘吉林三度被巨浪狠狠打翻,又三度挣扎起身。发现落水男童被海浪越卷越远,他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朝男童游去,艰难寻找男童身影,双手在水下不停摸索,终于触碰到男童衣角,拼尽全力将男童拖出水面,艰难地向岸边游动,在岸边救生员协助下,将男童救上岸。
2025年8月,刘吉林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何银保,男,汉族,1982年11月生,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镇城市综合执法队队员。
赖跃龙,男,汉族,1999年2月生,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九连山镇寨下村居民。
2026年1月22日10时许,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古镇景区一辆黑色SUV不慎坠入瑶河,车辆迅速下沉,车内4名游客被困,车门无法打开。瑶里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何银保发现险情,立即跳入冰河中,奋力游向落水车辆,同时大声呼喊周边群众支援。外地游客赖跃龙途经岸边,听到呼救声后跳入河中,与何银保会合。两人在冰冷河中拼命靠近车辆,尝试打开车门施救。此时,车辆仍在持续下沉,车内人员处境愈发危险。附近十余名群众闻声而动,协助救援,最终在车辆完全沉没前将4名被困游客全部救上岸,成功脱险。
2026年1月,何银保、赖跃龙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曹裕德,男,汉族,2008年1月生,南昌交通学院学生。
2026年1月10日19时许,一名30岁左右男子持折叠水果刀在南昌万象城商场行凶划伤店员,引发现场及周边群众恐慌骚乱。路过此处的曹裕德听到呼救后,立即冲向事发现场,见到该男子正在行凶,果断上前用手机自拍杆击打,全力制止行凶行为。附近的群众陆续加入阻止行凶行列,配合曹裕德前后夹击,逐步缩小该男子逃窜范围,成功将其制伏,保护了现场群众的人身安全。
2026年2月,曹裕德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田浩,男,汉族,2006年6月生,山东省沂南县湖头镇包家官庄居民。
张政,男,汉族,2006年11月生,山东省沂南县文化路居民。
2025年12月24日4时50分,田浩驾驶车辆搭载张政、孙士喆、马国强三人沿京沪高速北京方向行驶至济南市章丘段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满载货物的车辆失控,撞击护栏后发生侧翻,所载水果散落至两条行车道及部分应急车道,驾驶室严重扭曲变形,货车司机被牢牢卡在驾驶座位上。田浩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安全区域,四人立即下车投入救援。孙士喆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马国强及时提醒过往车辆避让。田浩与张政先后攀爬至货车车顶,合力撬动变形的天窗,将被困司机从天窗挪至车顶,沿车架缓慢转移至安全区域。
2026年1月,田浩、张政等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宋明杰,男,汉族,2001年12月生,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南镇宋家村居民。
2026年1月3日15时许,宋明杰正在德州市临邑县邢侗公园散步,行至通往邢侗纪念馆的石拱桥附近时,突然听到桥下传来急促的呼救声。宋明杰立即冲至桥边查看,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桥下的湖水中挣扎。当时气温很低,湖水冰冷刺骨。周围群众找来了救生圈扔进水中,老人紧紧抓着救生圈,身上的外套全部被浸湿,停在河中间,没有力气游动上岸。宋明杰见状迅速脱下衣服跳入冰冷的湖水中救人。他游过去拽拉落水老人到岸边,双手持续托举着,在岸上群众协助下将落水者救上岸。
2026年2月,宋明杰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秦小佩,女,汉族,2007年9月生,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第二高级中学三年级学生。
2025年3月7日下午放学,秦小佩背着书包乘车抵达上蔡县崇礼汽车站等候父亲接她回家。一辆载重货车缓缓驶过,前方一名妇女推着电动三轮车,为躲避货车奋力将三轮车往上坡路段挪动,却因力量不足导致下滑,径直冲向货车,随时可能连人带车被碾压。秦小佩当即扔下书包,冲上前扶住三轮车后座,拼尽全力推车,争取时间让妇女脱离危险。此刻,货车与失控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巨大冲击力将三轮车撞到一旁,来不及躲闪的秦小佩被撞倒在地,货车右后轮重重碾过她的双腿。秦小佩瞬间昏迷,而被救妇女安然无恙。经送医抢救,秦小佩终于脱离生命危险,左腿高位截肢、右腿4处粉碎性骨折。
2025年12月,秦小佩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小平,男,汉族,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街道办事处居民。
2026年1月9日16时许,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街道泮池公园里,一名9岁女童不慎落水掉入泮湖,冰冷的湖水瞬间将她淹没,仅一只小手在水面无助挣扎。正在公园活动的退役军人张小平听到呼救声后,循声疾奔至湖边,不顾刺骨寒水和自己的病体,来不及脱掉棉衣便跳入2米多深的湖中。张小平迅速游向女童,一把将她捞出,托出水面。此时,浸湿的衣物愈发沉重,冰冷的湖水不断消耗他的体力,但在自己呛水的情况下,他始终弓背发力,将女童上半身托离水面,艰难向岸边靠近。在岸上群众协助下,将女童成功救上岸。
2026年1月,张小平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王亚民,男,汉族,1963年3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西菜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2025年12月3日15时许,叶县九龙街道西菜园社区一家属院突发火灾,两名群众被困屋内,其中一名因腿部受伤无法自主行走。王亚民发现后,立即向附近群众询问现场详情,开展救援行动。房屋大门上锁,阻碍了救援通道。王亚民迅速寻找工具,撬开门锁,并快速找来一件衣服,放入水缸充分浸湿后披覆在身,毅然冲进火场。在浓烟遮蔽视线、呼吸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他将一名群众从火场转移至屋外安全地带,不顾体力消耗与潜在危险,再次冲入火海,将卧室中因腿部受伤无法移动的群众拖拽至屋外安全区域。他突然意识到,居民家中通常存放有煤气罐,火场持续高温极易引发煤气罐爆炸。王亚民第三次冲进屋内,找到电闸位置,及时关闭电源,又在厨房找到煤气罐,奋力搬运至屋外空旷地带,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6年3月,王亚民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曾庆顺,男,汉族,1963年9月生,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镇境山社区明珠山庄居民。
王祖清,男,汉族,1966年5月生,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镇境山社区明珠山庄居民。
马喆峰,男,汉族,1977年2月生,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街道镇境山社区明珠山庄居民。
2025年12月22日17时许,宜昌市镇境山社区明珠山庄小区内,一男子持菜刀威胁小区居民,现场秩序混乱。正在开展义务巡查的小区居民曾庆顺、王祖清、马喆峰三人闻讯,立即报警并尝试劝阻缓和局面。此时,持刀男子气焰嚣张,被挟持的居民瑟瑟发抖。王祖清主动上前与其沟通,稳定其情绪,在该男子注意力被分散的时刻,曾庆顺、马喆峰从左右两侧迂回突击,死死控制住男子胳膊,王祖清迅速将被挟持的居民拉开,共同抵住其身体。男子激烈反抗,挥刀乱砍,三人一边厉声喝止,一边与其搏斗。经过数分钟的僵持,三人成功夺下菜刀,将男子按倒在地,直到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将其带离。
2026年1月,曾庆顺、王祖清、马喆峰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肖佳,男,汉族,1991年12月生,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佳贤书画艺术工作室培训教师。
2026年2月22日10时30分,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童馨丽都小区旁菜园子餐厅突发火情,大火迅速蔓延、浓烟冲天而起,13岁女孩柳某被困三楼卫生间内,逃生通道被浓烟封堵。当时正在老家的肖佳,突然嗅到一股浓烈刺鼻的烟味,他立刻与家人下楼查看。餐馆已陷入火海,热浪裹挟着刺鼻气味扑面而来。此时一阵呼救声从三楼传来,肖佳望去,只见女孩蜷缩在三楼窗口。在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肖佳爬上电动车棚,顺着消防梯子爬至6米多高,接近三楼窗口。在他抵达窗口后,先用石块反复砸击玻璃无果,楼下邻居及时递来斧头,他强忍浓烟与热浪侵袭奋力砸开窗玻璃,示意女孩靠近窗口,他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将其成功拖拽至安全地带。
2026年3月,肖佳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吴光维,男,苗族,1987年11月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人民医院会计。
2025年12月27日10时30分,吴光维在保靖县酉水河畔锻炼时,发现一名男子意外落水。吴光维立即翻越河边栅栏,跳入水中,朝着落水者奋力游去。救援过程中,吴光维面临自身体力与落水者体型的双重挑战,拖拽阻力极大。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将落水者拖拽至岸边。上岸后,吴光维发现落水者仍有微弱呼吸,顾不上自身寒冷与疲惫,立即对其实施急救措施,为后续救治争取了宝贵时间。吴光维五年前接受过肾移植手术,仍属重点保护阶段。
2026年1月,吴光维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郭颖昕,男,汉族,2000年7月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白马岗小区居民。
2025年12月24日19时40分,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天福社区白马花园一居民楼内,一名幼童不慎被卡在四楼窗外防盗网缝隙间,身体大半悬于窗外,随时可能坠落。路过此处的郭颖昕发现险情后,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同时查看周边环境,确认可借助外墙防盗网攀爬施救后,立即徒手沿着小区外墙防盗网向上攀爬,一步步向被困儿童靠近。与此同时,闻讯赶来的两名同小区居民赶到二楼平台接应,并就地寻找厚衣物等物品,铺设在防盗网下方,作为简易缓冲垫。郭颖昕攀爬至四楼窗口,他一边轻声安抚孩子情绪,一边调整孩子被卡住的身体,寻找合适角度,将幼童缓缓推回屋内,险情得以化解。
2026年1月,郭颖昕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孙志强,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河南省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居民。
侯苑清,女,汉族,2003年7月生,广东省中山市某教育培训中心教师。
关卫超,男,汉族,2003年11月生,广东省中山市某教育培训中心教师。
2026年1月7日16时50分,一名老师在中山市某教培中心为学生上课时,被持刀前来报复的行凶者陈某叫出教室后连捅数刀倒地。在场的学生家长孙志强及助教老师侯苑清见状立即冲上前制止,两人利用放置在教室门口的桌子,用力将陈某顶至墙角,并试图压住其持刀的手。同时,老师关卫超也立刻上前,用力抱住陈某并摁住其手,与孙志强、侯苑清合力将陈某控制,直至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抓获。
2026年3月,孙志强、侯苑清、关卫超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温远生,男,汉族,1998年12月生,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居民。
2025年11月26日23时许,韶关市始兴往仁化县周田镇国道方向,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油罐车猛烈相撞,现场一片混乱。退役军人温远生途经此处目睹危情,迅速投入救援。他徒手在扭曲变形的金属车门缝隙中开辟通路,成功将油罐车司机从险境中拖曳至安全区域。此时,另一辆涉事车辆的司机因剧烈撞击陷入昏迷,被散落杂物遮挡,无法确定具体位置。由于现场隐患未消,温远生一边等待救援,一边充当临时交通指挥员,引导过往车辆绕行,有效避免了连锁事故的发生。
2026年2月,温远生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川,男,汉族,1987年3月生,重庆新桔代驾公司沙坪坝片区代驾司机。
2026年1月27日凌晨2时许,李川在沙坪坝区凤鸣山轻轨站附近等候代驾订单时,发现一名男子突然从身后死死抱住路过的年轻女子,企图加害。女子拼命挣脱后向李川求助,李川让其躲在自己身后并报警。李川随后护送女子至其居住小区门口,发现行凶者尾随而至。为稳定行凶者,李川叫住他搭话,在僵持近十分钟后,不耐烦的行凶者突然掏出水果刀径直猛刺李川和女子。混乱中,女子右侧太阳穴被刺伤,李川脖颈处被刺伤,伤口长达7厘米。面对持刀行凶者,李川没有丝毫退缩,始终挡在女子身前。见李川拼死保护、奋勇抵抗,行凶者逃离现场。当日7时许,犯罪嫌疑人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救治及时,两人均无生命危险。
2026年2月,李川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曦,男,汉族,1982年9月生,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介入中心副教授。
2025年12月6日,西双版纳飞往重庆的G54264次航班上,一名有结肠造瘘手术史的老年女性乘客突发造瘘口脱垂,情况危急。听到机上救援广播,刘曦第一时间赶过去查看老人情况。面对家属让其直接回纳肠道的要求,他告知盲目操作易致脏器损伤的巨大风险,一边与机组沟通、安抚患者及家属,一边快速检查确认患者体征平稳。因机舱无专业器材,他利用急救箱纱布、绷带现场制作简易腹带,对造瘘口科学加压包扎,有效防止肠道继续脱出,历经30分钟紧急处理让患者转危为安。
2026年2月,刘曦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桂元,男,汉族,1954年2月生,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方桥村居民。
2026年1月7日10时许,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方桥村回水沱水域有人员落水。河对岸的刘桂元闻讯后,当即向身边一名牵宠物的群众借牵引绳系在自己腰间跳入河水中。入水瞬间,因水流过急,绳子被绷断,刘桂元仍然坚持游向落水者。抵达河中落水者身边后,他一手抓住落水者衣物,一手奋力向岸边划行。在岸上热心群众协同配合下,将落水者成功救上岸。
2026年2月,刘桂元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明贵,男,苗族,1971年9月生,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职工。
杨家慧,女,侗族,1998年7月生,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第三小学教师。
2025年11月20日7时50分,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榕筑南溪绿园小区内,小学生付某在上学途中被行凶者罗某持菜刀攻击,致其头部多处受伤倒地。骑车途经的杨家慧发现后,立即折返,捡起现场掉落的雨伞上前推阻罗某。与此同时,上班途中的刘明贵听到呼救声,迅速赶到现场,用背包连续击打罗某头部。杨家慧和刘明贵的制止,迫使罗某暂停对付某的伤害,但其仍多次伺机伤人。刘明贵一边大声呵斥、全力阻拦,一边挥甩背包阻止行凶。付某因伤势过重,起身躲避未果再次倒地,刘明贵立即移步至其身旁,以身体挡在付某身前。对峙期间,杨家慧迅速拨打120并报警,同时守在付某身边,安抚其情绪。随后,小区保安携钢叉赶到,刘明贵配合保安击落罗某手中菜刀将其控制,直至民警抵达将罗某带离。
2026年1月,刘明贵、杨家慧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罗良勇,男,汉族,1966年3月生,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小关乡银花村居民。
廖安飞,男,汉族,1987年9月生,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小关乡银花村居民。
2026年3月1日7时许,绥阳县小关乡银花村一栋三层民房突发火灾,火势迅猛攀升,封住全部逃生通道,两名女孩身陷火海。二楼窗口的女孩被浓烟呛咳不止,一楼卷闸门内的女孩在浓烟中呼救。村民罗良勇率先闻声赶到,不顾空中坠落的火星与刺鼻浓烟,张开双臂做好徒手接人的准备。闻讯赶来的廖安飞参与救援。二楼被困女孩突然跳下,罗良勇奋力托接,因巨大冲击力重重倒地、头部受伤流血;廖安飞同步牢牢护住女孩,以身体缓冲冲击力,合力将女孩安全救下。廖安飞察觉一楼仍有人被困,立即徒手撬动灼热的卷闸门,不顾手掌被烫伤,强行破门冲入浓烟搜救。他快速找到瘫软无力的女孩,将其安全转移至室外。廖安飞取来灭火器随即折返,对准火点奋力扑救,有效遏制火势蔓延。
2026年3月,罗良勇、廖安飞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周建人,男,汉族,1981年10月生,贵州省贞丰县丰茂街道兴隆社区居民。
2025年12月17日中午,李某与韦某因房屋租金发生激烈争执,李某情绪失控,持刀追砍韦某致死。行凶后的李某丧失理智,返程途中发现韦某妻儿乘坐车辆停于路边,随即持菜刀冲向车内,对母子二人实施暴力侵害。母子在车内躲避过程中,母亲手臂被砍伤。李某一手扼住孩童颈部,一手举刀欲行凶。街边店铺经营者周建人见状,迅速拉开车门,奋力抓住菜刀刀背,拼尽全力夺下凶器。李某仍不死心,徒手掐扼孩童颈部继续施暴,周建人与孩童母亲合力将李某双手拉开并推出车外,持续控制,直至民警赶赴现场将李某制服。
2026年1月,周建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单文培,男,汉族,1988年9月生,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邱家屿社区居民。
冯堂荣,男,汉族,1983年2月生,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塘镇双河社区居民。
2026年2月15日14时许,一名男子持菜刀在昭通市巧家县玉屏街道邱家屿社区追砍群众。事发时,单文培正在社区地下车库,遇一名中年妇女紧急求救,称其车辆挡风玻璃被行凶者持斧砸坏后,丢弃斧头逃窜。单文培立即捡起斧头,按妇女指引方向搜寻。追出车库后,他看见行凶者正持菜刀砍向群众,便上前大声喝止。行凶者转而持刀逼近,单文培紧握斧头与其对峙,行凶者胆怯逃跑,单文培紧追不舍。与此同时,冯堂荣驾车至邱家屿社区,听闻有人持刀行凶,看到一人头部受伤流血,行凶者正持刀逃窜。接警赶来的辅警和冯堂荣立即围堵,与追来的单文培一起合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2026年2月,单文培、冯堂荣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徐成,男,汉族,1983年12月生,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邦东支行职工。
2025年11月17日7时许,天猴高速临沧段邦东1号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失控翻覆,倒扣于行车道内,车身损毁,驾驶员被困,车辆起火燃烧。事发时隧道内能见度低、通风差,火势蔓延后果严重。徐成驾车途经事发路段,立即停车设置警示牌,拨打119和122报警,报告事故位置。随后他冲向起火车辆,发现驾驶室门因撞击变形无法打开,被困驾驶员冯某意识尚存。徐成强忍浓烟和高温,尝试破拆未果,随即取出隧道内灭火器压制明火。十余分钟后,消防和交警抵达现场。徐成主动向救援人员提供被困人员位置、车门损毁情况及火势控制情况,为快速救援提供关键支持。最终,冯某被成功救出并送医。
2025年12月,徐成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贵桑,男,藏族,1986年4月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居民。
2024年10月13日20时,正在阿里狮泉河水库边运货的贵桑,突然听到水库方向传来一阵呼救声“救救我,我快坚持不住了”。他立即跑到岸边,看到水中有一个女童正在挣扎。贵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跳进水中救人。他快速游到落水女童身边,一把将其抓住,用力举出水面,奋力游到岸边,成功将女童救上岸。在听到女童说水里还有个男孩时,他再次跳入水中,在即将把男孩救出水面的时候,他已体力不支,只好大声呼救。最终在岸边群众的协助下,贵桑和男孩安全上岸。
2025年1月,贵桑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高丛波,男,汉族,1978年4月生,中共党员,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四季镇天坪村居民。
杨林,男,汉族,1990年8月生,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居民。
2025年12月27日14时许,一辆小型轿车不慎坠入岚皋县四季河并倒扣水中。在家中休息的高丛波听到屋外巨响,立即出门查看。他迅速从四米多高的公路护坡冲到河边,脱去外衣,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救援。高丛波先将救出的伤者搀扶至岸边,得知驾驶员仍困在车内,立刻折返河中展开营救。他两次潜入倒扣的车下,发现事故车辆前门紧闭,便奋力拉开车门,先后尝试抓住驾驶员衣领、拖拽腿部等方式营救,均因空间狭窄、水流湍急未能将其拉出。这时,杨林从事发地经过,立即跳入河中和高丛波并肩作战,两人一同钻进倒扣的狭窄车辆内,合力将驾驶员拖拽出车厢,转移至岸边。
2026年1月,高丛波、杨林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谈磊,男,汉族,1999年1月生,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5级博士研究生。
2026年3月6日下午,一名女子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山桥黄河边不慎落水。因黄河水流湍急,落水者迅速被冲向河中央,随时有被激流吞没的危险。附近群众找来绳索尝试施救,但因水流过急未能成功。正在附近散步的谈磊听到呼救声,立刻冲往岸边。他从群众手中接过救援绳系在腰间,跳入刺骨的黄河水中,顶着湍急冰冷的水流奋力游向落水者,他拼尽全力将其抱住,艰难向岸边折返。在岸边群众协助下,两人顺利上岸。
2026年3月,谈磊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于伏,男,汉族,1961年7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居民。
2025年11月22日下午2时许,于伏驾驶三轮电动车前往田间浇水,行至汉延渠边时,发现一名约13岁的儿童在水中呼救挣扎。因周边无可用救援器材,且自身不会游泳,于伏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决定下水施救。他脱下外衣,跳入水流冰冷湍急的渠中,抠住渠壁缝隙稳住身体,待落水儿童被水流冲到身边时,将其抓住并拖拽上岸。在得知还有一名8岁的儿童也落水后,于伏不顾体力已严重透支,立即沿渠岸向下游方向搜寻,行至下游150米处时,发现孩子漂浮在水中,已失去意识。于伏再次跳入渠中,借助渠边芦苇草的助力,缓慢靠近落水儿童,将其抱在怀中,奋力划向岸边,上岸后对失去意识的儿童进行心肺复苏。
2001年10月,于伏因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两起刑事案件,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26年1月,于伏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邓子龙,男,回族,1985年7月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新疆驰程旅客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
2026年2月10日13时30分,新疆喀纳斯景区花楸谷附近,一对母女越过警戒线在河边拍照,女孩失足滑入冰河,被激流冲走。母亲救女心切下河营救,却被卡在对岸冰缝,母女双双陷入险境。发现情况的司机邓子龙毫不犹豫脱去厚重外套,仅着短袖冲向冰河,与周围游客合力将女孩拉上岸,并安置车内更换干衣物。此时听闻“还有一人”的呼喊声,未作休息的邓子龙立刻冲向对岸,考虑到岸边积冰湿滑、单人风险极高,他大声呼叫周围救援者协同配合。众人齐心协力,小心翼翼将女子也拉上岸。最终母女二人全部脱险,身体状况平稳。
2026年3月,邓子龙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麦麦提艾力·伊米提,男,维吾尔族,1985年3月生,中共党员,牺牲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牙甫泉镇加依托格拉克7村村委会主任。
2025年11月11日20时许,麦麦提艾力·伊米提接到群众电话,称本村一群众家中起火,他立即带领村干部赶赴现场。当时火势正快速蔓延,若不及时控制,极易波及相邻建筑。麦麦提艾力·伊米提迅速组织群众疏散、指挥干部搬离易燃物品,同时用灭火器、水盆传递等方式开展初期灭火。因火势较大,有群众提醒其等待消防车,麦麦提艾力·伊米提坚定表示:“现在火势还能控制,多等一分钟,火势就多蔓延一分,损失就会更大!”他的话语鼓舞了现场群众,大家纷纷加入灭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抵达后,麦麦提艾力·伊米提发现房顶堆放的木头阻碍灭火,便与其他救援人员爬上屋顶搬开房梁木。他突然晕倒在房顶、口吐白沫,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5年12月,麦麦提艾力·伊米提抢险救火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艾买尔·亚库甫,男,维吾尔族,1990年5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托格拉库木村干部。
阿比里克木·阿不拉,男,维吾尔族,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托格拉库木村居民。
艾则孜·依不拉英,男,维吾尔族,1984年8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托格拉库木村居民。
2026年1月16日9时许,艾买尔·亚库甫上班途中发现一名形迹可疑人员。他主动上前关心询问,察觉对方表述前后矛盾,相貌与悬赏公告中的在逃人员高度相似,初步判断此人系逃犯。该人员称要前往吐格曼贝希村木材厂,艾买尔·亚库甫自知难以独自控制,为防止其逃跑引发危险,便以顺路捎带、取暖为由,将其引导至村民艾则孜·依不拉英家中。抵达时,恰逢艾则孜·依不拉英与村民阿比里克木·阿不拉正准备送孩子上学。艾买尔·亚库甫迅速用眼神示意,二人立刻会意,三人合力实施控制。艾买尔·亚库甫上前将其抱住,该人员凶相毕露,激烈反抗,持续击打艾买尔·亚库甫头部,并伸手向棉衣口袋内掏物。阿比里克木·阿不拉与艾则孜·依不拉英见状死死按住其掏物的手,合力将其反扭胳膊、按倒在地,三人共同将其牢牢控制。随后发现其口袋内有一把约15公分、带有血迹的锋利美工刀,艾买尔·亚库甫立即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确认此人是目前正在追捕的在逃人员依某。
2026年2月,艾买尔·亚库甫、阿比里克木·阿不拉、艾则孜·依不拉英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麦提喀迪尔·麦提亚森,男,维吾尔族,1989年6月生,牺牲前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新疆朋汇棉业有限公司职工。
2026年1月19日上午8时许,徐某驾驶小轿车,载着2个女儿行驶到第二师铁门关市库铁大道与30团迎宾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辆不慎冲出路面翻下护坡,致车上3人受伤被困。路过此处的麦提喀迪尔·麦提亚森立刻报警并联系医疗救助,之后他迅速进行救援。他用力拽开变形的车门,将徐某父女3人从车内转移到事故车辆前方空地上。就在此时,另一辆轿车在左转弯时出现失误,冲出路基撞向4人。因躲闪不及,麦提喀迪尔·麦提亚森和徐某父女均不同程度受伤,4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徐某父女3人无大碍,麦提喀迪尔·麦提亚森因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6年3月,麦提喀迪尔·麦提亚森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