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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监控锁定“黑影”,执法普法并行筑牢市容防线

2026-04-03 08:40:00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周伟

“你好,我要举报,金星南街599号院子有人乱倒建筑垃圾,刚倒没多久,没看清车牌……”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接到群众反映后,迅速启动联动机制,会同交警部门通过监控溯源、车辆核查、现场指认、精准取证等一系列举措,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虽曾多次被罚,却仍不悔改,最终受到罚款与行政拘留的双重法律惩处。

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以此案为警示,向各类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亮明态度:违法必究,但更希望以案普法,引导大家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接到举报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同时协调交警部门调取周边监控视频,精准锁定违法线索。监控画面清晰显示:凌晨1时34分,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车辆缓缓驶入金星南街599号院子附近路段,停留16分钟后,空车驶离现场,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已被随意倾倒在路边。掌握初步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车牌信息锁定涉事车辆及车主,依法开展调查询问。面对视频监控记录的确凿事实,当事人对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带领执法队员前往现场指认倾倒地点。经现场测量,倾倒的建筑垃圾体积约为11立方米,属于大规模违法倾倒,对周边市容环境造成了明显破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当事人并非首次违法。2024年至2025年期间,他就曾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然而,当事人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心存侥幸再次违法,属于典型的屡教不改。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涉及体积在5立方米以上或者占地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综合考虑违法体量、情节以及多次违法记录,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因当事人在两年内多次实施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且均被处罚,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秋滨中队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罚款与行政拘留的双重后果,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是小事,屡教不改更将面临更严厉的追责。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违法倾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城市风貌,还会污染土壤、堵塞排水管网,增加城市管理成本,损害周边居民的利益。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环境的受益者和守护者。秋滨中队鼓励大家通过正规渠道处置建筑垃圾,若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举报。下一步,秋滨中队将依托视频监控巡查、群众举报反馈、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闭环监管。对恶意违法、屡教不改者,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不敢倒、不能倒、不想倒”成为社会共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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