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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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婺城区城中街道杨思岭社区网格员王丽琦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在辖区一小区居民家阳台上发现疑似罂粟植株。接到举报后,王丽琦高度重视,立即将情况上报社区,并第一时间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共同前往现场核实。
到达现场后,民警对该户居民家中种植的植物进行了仔细辨认。经确认,该居民在阳台花盆内种植的确实是罂粟,共计十余株。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居民表示自己对罂粟的识别不够清楚,起初只是觉得花朵好看,便种植了几株观赏,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以前在老家见过这种花,觉得开出来挺漂亮的,就想着种几棵看看,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涉事居民在民警面前连连解释,言语中透露出懊悔与不安。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该居民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以及非法种植罂粟承担的法律后果。民警指出,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哪怕是观赏、药用或者食用幼苗,未经许可一律严禁种植,哪怕只种一株也属违法行为。
“以后绝对不会再种了。”经过民警耐心的普法教育,该居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态度诚恳地表示愿意配合处理。

随后,在民警和网格员的共同监督下,该居民主动将种植在花盆中的罂粟全部铲除,并交由民警统一销毁。鉴于该居民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铲除工作,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作进一步处罚。
王丽琦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辖区内的巡查走访,同时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通过网格群、宣传单、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毒品原植物的识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罂粟不是花,一株也违法,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种植、不观赏、不食用毒品原植物,如发现他人种植,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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